各系(院)、部门:
现将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的通知》(皖纪办明电【2018】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院)、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根据淮南市纪委相关文件要求(淮纪办【2018】64号)请各系(院)、部门要确保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在平台的注册率达到100%,测试合格率不低于80%,请于11月15日前将注册情况汇总报纪检审计处,确保今年11月30日前,学习测试对象至少要参加并通过1次以上在线测试。
中共淮南联合大学纪委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