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门:
现将市纪委《关于对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这四起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各系(院)、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和市委四十条,进一步抓紧抓好作风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杜绝“四风”情况发生。
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淮南市大通区农林水利局蔡城塘渔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十八大以来,王来长在任蔡城塘渔场负责人期间,渔场共发生招待费113128元,严重超标准开支。王来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镇江陈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赵文平公车私用的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赵文平驾驶公车参加朋友聚会。赵文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公车使用费500元。
淮南市大通区物价局局长王晓红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王晓红在任区物价局局长期间,将个人消费的餐饮发票1000元违规用公款在单位报销。王晓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