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提出五项建议加强财政管理

发布日期:2008-08-29 15:23:10.0 信息来源:审计署网站 浏览次数: 作者:jjw

在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针对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提出了改进预算编制等五项建议,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

  第一,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和透明度。财政部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改进预算收支的测算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切实健全财政部、中央部门两级项目库,充实备选项目,逐步实行项目滚动管理,切实将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在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加快建立定员定额标准体系,不断提高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在扩大部门预算内部公开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预算的透明度。

第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统筹考虑财政资金使用、国债发行和货币政策的协调。财政部要在科学编制预算的基础上,严格按进度执行预算,及时拨付资金,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降低财政支出的波动幅度,减少国库资金大量沉淀;加强国库资金的管理,合理确定国库现金流量,国债的发行规模、结构和时间要结合国库存款余额统筹安排,国库资金的使用要注意与货币政策的协调。

第三,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事权划分不清晰、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等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不利于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从根本上影响了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务院将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在确保中央财政调控能力的基础上,逐步降低专项转移支付的数量和比重,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投入;建立健全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管理制度,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第四,完善中央政府投资管理,提高财政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中央政府投资管理中存在的一些投资计划延迟下达、项目执行进度缓慢、效益不高等问题,与规划编制滞后、前期准备不充分、立项审核把关不严等密切相关。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抓紧编制相关行业的专项建设规划,分清轻重缓急,统筹选择建设项目;研究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把立项审批关;考虑拆迁、土地征用、移民、环境保护等方面因素,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监理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提高投资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明确金融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和预算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目前,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比较薄弱,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而且多头监管。国务院将研究制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业绩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间协作,完善监管信息沟通机制。财政部等部门要进一步严格审批金融企业境内外投资、并购等事项,确保金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