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联合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10-2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淮南联合大学党政办公室

淮南联合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肃接待纪律,厉行勤俭节约,根据市委办公室《淮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市财政局《淮南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接待原则和要求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的原则,切实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2.学校各类接待按照“对等接待”原则,“谁接待、谁负责”,做到统一标准、对口接待、分工负责。校级接待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系、部门接待由各相关单位负责。

3. 公务接待一般在学校食堂安排,不提供香烟。除外事活动外,公务招待一律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外饭店就餐的,要报请校主要领导同意,由党政办公室安排,费用结算计入对口接待单位预算。

4. 不得用公款接待宴请同城单位或个人。

5. 禁止违反规定以举办校友论坛、组织项目评审验收、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6. 严禁用公款宴请方式要资金、跑课题项目或谋取不当利益。

7、严格接待费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实行总额管理、总量控制。

二、公务接待标准

校各级各类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注意节俭,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同一公务活动可以安排接待对象用餐一次。

接待就餐标准为每餐不超过100元/人。厅级及以上领导公务接待,按照省及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务接待审批程序

1.学校层面的公务和学校邀请的客人,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由党政办公室制定接待方案报经学校会议研究或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2.各系、部门邀请的客人和接待对口单位的来宾,需要招待的,由各系、部门根据来客的情况,填写公务接待申请单,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公务接待经费报销程序及监督检查

1.学校每年列出招待专项经费预算,预算执行中不得突破。纪检审计处应加强对公务接待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进行处理处罚。

2.需接待的系、部门要认真填写淮南联合大学公务接待审批单,出具接待对象公函,将来宾单位、人数、公务内容、时间和接待人员等信息填写清楚。

3.加强招待费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报销时实行“四单合一”,即公务接待审批批单、菜单、正式发票、接待对象公函四单合一载入财务凭证,否则,不予报销。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此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