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31 15:49:32.0 信息来源:安徽省教育纪工委 浏览次数: 作者:jjw

为抓好《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皖发201210,以下简称《意见》)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6月上旬)

1、制定方案,广泛宣传(4月上旬5月上旬)。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意见》,学习李斌省长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暨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动员讲话精神及《安徽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资料选编》,充分把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进行广泛宣传。

2、动员部署,明确任务(4月中旬5月上旬)。各地各部门要适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3、成立机构,健全组织(4月中旬5月上旬)。省里已经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督查三个工作小组,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抓好本地本单位工作任务的落实。

4、加强指导,培训骨干(4月下旬5月下旬)。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于4月中旬举办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业务培训班,对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各地也要结合实际抓好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有的放矢地推进本地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二)重点推进阶段(6月上旬12月底)

1、清权确权(6月上旬8月上旬)。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对原有权力进行清理,基本摸清权力底数及行使权力的依据、程序和时限,该保留的保留,需要调整充实的调整充实,该废止的坚决废止。

2、查找廉政风险点(8月上旬9月中旬)。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专家评和组织审等方式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查找中要区别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三个层次。在此基础上界定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并对划分标准作出说明。

3、公示廉政风险点(9月中旬10月上旬)。各地各部门对查找出的各类风险点,要以一定的形式进行公示,以接受单位内部和社会的监督。

4、制定防控措施(10月中旬12月底)。针对权力在行使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一对一的防控措施。注意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有一个风险点,就要有一个相对应的防控措施;二是防控措施要具体管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防控措施制定后,要建立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一览表。最终要健全和完善制度,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

5、处置纠正问题(10月下旬12月底)。对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置,切实整改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需要立案查处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作推进中,省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有计划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人员,分别对各地各部门每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不定期指导督查。二是7月上中旬,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前期工作情况汇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三是9月底至10月下旬,召开全省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或联络员会议,了解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加强督促指导。四是做好检查验收准备,适时起草检查验收文件、谋划检查验收相关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1月上旬3月底)

1、认真做好总结(20131月上旬2月底)。各地各部门要对一年来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与建议,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并将书面总结和成果资料按时间要求报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2、搞好检查验收(20133月上旬3月底)。在各地各部门总结自查的基础上,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按既定计划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涉及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机关干部,任务重、难度大。因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摆上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实施。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完成全年反腐倡廉任务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

(二)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查找岗位风险点,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落实防控责任,带头作出廉政承诺。班子成员要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三)加强学习,深入动员。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搞好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过程。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进行自我教育,积极支持和参与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查找本人本岗位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以收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前的效果。

(四)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试点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深化认识、巩固成果、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提升水平。省条条管理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下属单位的工作指导,做到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省教育厅和省国资委要结合行业特点,抓好高等院校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五)密切协作,搞好配合。承担预防腐败的各职能部门,既要各负其责,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又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对面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安徽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