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颁布下发。《规定》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进一步教育党员干部严格自律,严厉惩治以权谋私行为,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着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不断完善、努力健全制度体制机制
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积极部署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断得到健全完善,为反腐倡廉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以党章为核心、以监督条例为主干,以配套规定和其他监督规范为重要补充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2004年,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国资委等部门制定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2006年9月,中央纪委重新起草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报告的事项、报告的程序,以及如何监督检查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体系不断充实:
――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方面的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2004年,国务院第419号令颁布了《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2005年,中央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
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大力开展国际合作
反腐败无国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反腐败也成为一个国际性课题,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显得更加重要和迫切。
中央纪委监察部还承担了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合作项目“中国廉政建设”的有关研究工作,形成了《中国现行廉政法律法规分析》、《国外廉政法律制度研究》和《反腐败典型案例剖析及制度问题研究》等理论成果。
不断拓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工作领域
从2002年开始,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单位,历时两年多的时间,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500余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发文废止了其中115件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现行有效的1100余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进行汇编,出版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现行法规制度全书》。
为全面了解法规制度的实际执行效果,准确掌握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的成功和不足之处,提高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中央纪委积极探索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目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立法评估的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审议继续深入开展。五年间,中央纪委、监察部共备案审查地方法规文件1500余件,审议规范性文件600余件,维护了反腐倡廉法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取得长足进步的五年,也是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五年。这五年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证,向实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确定的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基本框架这一目标,迈出了关键性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