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我校“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29 09:17:46.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jjw

各系、各部门:

遵照市委办公室淮办发[2009]23号文件,关于转发《淮南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二、“小金库”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设立“小金库”;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工作要求

各系、各部门的党政领导务必履行领导责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抓好工作落实的工作格局,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至630日前认真组织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报告表”。

各系、各部门无论是否存在上述设立“小金库”的情形,均应与本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表经系、部负责人审核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