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遵照市委办公室淮办发[2009]23号文件,关于转发《淮南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二、“小金库”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㈠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㈡ 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㈢ 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㈣ 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设立“小金库”;
㈤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㈥ 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㈦ 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工作要求
各系、各部门的党政领导务必履行领导责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抓好工作落实的工作格局,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至6月30日前认真组织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报告表”。
各系、各部门无论是否存在上述设立“小金库”的情形,均应与本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表经系、部负责人审核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