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纪在法前 忠诚履行职责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贡献
——在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5日)
王 宾 宜
我代表中共安徽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我省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刚才,省委书记王学军同志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工作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开好这次全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省委按照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部署推进巡视、审计监督、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规范“四个全覆盖”,重申和强调讲政治、顾大局等“六个坚持”,鲜明提出不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自由主义等“九个不要”,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协调和推动解决在纠正“四风”、纪律审查、巡视、派驻机构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抓好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制定实施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制定实施“两个责任”考核、主体责任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主体责任约谈等办法,形成重要制度支撑。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情形、方式和程序,推动形成完整合理的责任追究链条。组织各省辖市、省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属企业、省属高校主要负责同志向省委书面述廉述责,安排部分省辖市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省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省纪委委员对述廉述责情况进行现场提问和民主测评。协助省委对所有省辖市和省直单位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3个市厅级单位党组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强化了制度刚性约束。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把问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对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等问题,追究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或班子相关成员的责任,共对8个单位、185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释放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二)严格纪律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监督,增强组织纪律性。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邀请中央纪委负责同志为我省党员干部作辅导报告,省纪委常委为省直单位和省辖市党员干部作辅导报告,教育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监督党政机关负责同志落实外出报备制度。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和派驻监督的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营造了从严从紧的政治氛围。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三十条”要求。认真落实省级、市厅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以及市厅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细化作风建设的责任和要求。扭住“四风”不放、抓住重要节点、紧盯享乐奢靡,言出纪随、寸土不让。持续开展明查暗访,深挖潜入地下的不正之风,通过采取车辆通行记录“痕迹倒查”、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账目倒查”、公款购买购物卡“发票倒查”等措施,严肃查纠公车私用、公款送礼、违规发放福利等行为。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3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92人。省纪委对65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推动了党风持续向好。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探索实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诫勉;让有问题反映的同志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既是对本人的监督,也是给他人敲警钟。纪检机关坚持关口前移,早发现早处置,不让“小毛病”酿成“大问题”。
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部署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重点查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征地拆迁,保障房、安置房和工程建设,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全省共查处问题12012起,处理11386人(次),特别是查处以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烈山村党委原书记刘大伟伙同亲属及有关公职人员横行乡里、侵害群众利益、侵吞集体资产、涉案金额1.5亿元贪腐案等为代表的一批“小官大贪”典型案件,极大增强了群众对正风反腐的信心。
(三)加大纪检体制改革力度,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
加强派驻纪检机构建设。制定实施《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向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等6个单位新派驻纪检组,重新设立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共归口监督37个部门和单位。启动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工作。派驻机构按照统一管理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创新方式方法,研究制定信访举报受理、定期巡察等制度,清理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开展廉政约谈,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初步发挥。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精神,制定出台我省关于省辖市、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省属企业、省属本科院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四个提名考察办法;强化对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采取省辖市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推荐和省纪委考察了解等方式,建立省辖市纪委副书记备用人选库;严格规范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线索报告和移送工作,实行重要问题线索定期报告制和零报告制。
积极推进基层纪检体制改革。总结阜阳市和六安市金寨县、蚌埠市淮上区推进县及县以下纪检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实施《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明确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设置、职数编制,推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基本完成内设机构调整,把更多力量集中到主责主业上。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各地各部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特别是“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廉政风险防控,结合实际、贴近业务认真抓好个性问题的精准防控。完成政府权力电子监察平台总体框架建设,进一步完善实时监察、风险防控等功能。
(四)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在省委的领导下,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研究制订我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关于规范巡视移交工作等多项配套制度,健全巡视机构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了监督合力。
推进巡视工作改革创新。加强巡视力量,建立巡视组组长库、巡视工作人才库,完善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巡视机构挂职锻炼机制。在加强常设巡视组的同时,组建4个“一次一授权”巡视组。采取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对省辖市巡视与对县(市、区)巡视、对省直单位巡视与对省属企业巡视“三个结合”的方式开展巡视。14个省辖市设立了巡察组并积极开展巡察工作,巡视和巡察上下联动的态势初步显现。
着力发现和整改问题,震慑作用持续增强。2015年,组织开展四轮巡视,覆盖市县、省直单位、省属企业和高校共108个地方和单位,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六项纪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3537条。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加强对反馈和移交事项的跟踪了解督办。组织部门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对38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免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对53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对1169名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谈话函询。
(五)严厉惩治腐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创新执纪方式,探索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克服法纪不分、以法代纪思维定势,聚焦执纪主业,体现执纪审查职责定位,转变执纪方式和工作作风。省纪委扩大谈话、函询范围,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1435件(次),对反映失实予以澄清了结的6620件(次)。对问题较严重的作出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2662人,党纪重处分3730人。
认真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健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专门机构,制定出台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等制度。积极参与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摸排梳理和上报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信息,加强对挂牌督办案件的协调和督办,全省抓获外逃人员18人。
保持惩治贪腐的高压态势。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7312件(次),同比下降4.5%。共立案20078件,同比增长73.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610人,同比增长64.5%,其中厅局级干部35人,同比增长288.9%;县处级干部333人,同比增长73.4%。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24人。省纪委直接查办了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吴克明,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覃金平,池州市委原副书记王强,黄山市委原常委、副市长张文明,宿州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蒋昌盛,安徽建筑大学原督导员夏鹭平,池州市委原常委、江南集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权发,霍山县委原书记陈俊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074人。全省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1005件、渎职侵权案件176件。
(六)坚持公开透明,加强党风廉政舆论宣传
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印发《安徽廉史今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噬骨之痛》,组织观看戏剧《平安是福》和警示教育片《失控的“自由人”》,省级领导及全省300多个单位2万余名党员干部到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廉政展览,营造知古鉴今、崇德守纪的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在主流媒体和主要网站第一时间发布纪律审查信息。组织省级媒体刊登被巡视单位问题清单、整改建议和表态,跟踪采访和播出巡视组反馈情况。围绕召开省纪委全会、出台有关责任追究的文件、查办“四风”问题等社会关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大事,先后举办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强化舆论监督。推进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命名授牌129个单位为第六批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发挥了优秀文化的感染作用。
(七)继续推进“三转”,强化自我监督
不断深化对职责定位的认识,推进“三转”向市县延伸,督促市县纪委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逐步解决纪委书记兼职问题。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争做守纪模范、争当执纪尖兵”活动,着力解决“不守纪”、“不尽责”的问题。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约访工作,大力推动疑难信访问题的解决。依托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举办派驻监督、纪律审查等业务培训班22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300余人。省纪委机关加大干部选任和轮岗交流力度,公开遴选和录用一批公务员,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组织编发《安徽省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制定出台《安徽省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十不准”(试行)》,探索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对涉及省纪委监督的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全面起底,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线索统一管理,严肃查处发生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全省共立案7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人。其中,开除党籍1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清除了少数害群之马。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不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有的地方反腐败协调机构不完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基层单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比较严重。问责追责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大。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在理念思路、方法举措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特别是对把纪律挺在前面、践行“四种形态”等重大理念认识不深、理解不透,思想认识上有偏差,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尚未根本转变,深化“三转”、聚焦主责在一些基层单位还落实得不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有的甚至执纪违纪。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规划了我国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强调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强调,必须牢牢把握五大发展理念这一灵魂和主线,加快建设创新型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践行“五大理念”同履行自身职责联系起来,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各项工作,助力全面从严治党,为推动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落到实处提供坚强保证。
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的战略决策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三十条”要求,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教育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不犹疑,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中,要严格把好有关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严格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党员追求的高标准和管党治党的戒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贯彻执行,促进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中。各级纪委要坚持纪在法前,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推动监督执纪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筑牢管党治党责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要巩固省辖市、省直单位、省属企业党组织落实责任的成果,推动县一级认真落实责任,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切实加大问责力度。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将要制定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深入落实我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追责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使问责成为制度、成为常态。
强化派驻监督工作。在认真总结新设7家派驻纪检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的要求,坚持内涵发展,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完成省纪委派驻全覆盖后续工作,真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建立健全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指导和管理监督制度。要从问题线索抓起,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就要立案查处。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的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纪检组组长要聚精会神干纪检,经常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派驻干部要强化派驻意识,敢于监督,勇于担当,履行好岗位职责。各省辖市纪委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市本级和县(市、区)派驻全覆盖工作。
严格落实查办案件等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即将出台的省区市纪委向中央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的办法,研究制定省辖市纪委向省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的具体规定。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要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对下级纪委上报的情况,上级纪委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
强化对权力行使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和国家行政监督法规制度。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党内监督条例和行政监察法,探索实践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相互促进的有效途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网上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建设,加强相关领域党组织的内部监督工作。
(三)加强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目标
深入开展巡视监督。年底前,分两批完成对全省259个巡视对象的巡视全覆盖,开展对全省所有高职高专院校的全面巡视,适时开展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回头看”。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深化专项巡视,更加突出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善于把派驻监督与巡视监督结合起来,使巡视节奏更快、效率更高。
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只有对发现的问题不放过,巡视的威慑力才能真正发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明确具体,把问题讲透、要害点明。巡视反馈意见是省委的要求,被巡视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责任,敢于直面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一件一件抓好落实。要全面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各方面监督,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要以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为契机,提高依规依纪巡视能力,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巡察工作。研究出台建立省辖市和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要设立专门巡察机构,增加巡察人员编制,进一步健全组织,配强力量,完善制度。全面启动开展巡察工作,实现对省辖市和县(市、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全覆盖,促进巡视和巡察工作纵向衔接、横向互补,有效发挥巡视、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
(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三十条”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成果。确保“四风”问题不回潮不反弹,是党中央坚定不移的决心,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殷切期盼,必须咬住“常”“长”二字,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深挖潜入地下的不正之风,决不能半途而废。要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要密切关注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积极拓展监督渠道,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严肃查处变异的“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
坚持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责任清单制度,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继续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抓好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强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聚合向善向上的正能量。
(五)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坚持目标任务不动摇。要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减存量、遏增量。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要突出惩治重点,防止带病提拔,以下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要形成持续震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不能腐;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对人、用好人,强化不想腐。
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对巡视、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以纪律为尺子,加强分析研判,进行分类处置。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已谈话函询的必要时应再核实;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大抽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把保障审查对象人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岗,出现纪律审查安全事故的必须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加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国际追逃追赃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基础工作,动态管理外逃人员信息。配合开展重大专项行动,盯住重点个案,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健全追逃追赃配套法规制度,加大政策研究和对外宣传力度,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
(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压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省辖市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委书记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拓展延伸。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认真履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本地区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基层的广大干部群众更多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
(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巡视组、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要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党委做好市、县、乡三级纪委换届工作,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要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统筹选拔使用,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要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推进作风转变,加强调查研究,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规律,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制定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见,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等行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做好今年工作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面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艰巨任务,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的战略部署,真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纪委要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落实。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坚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既明确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又规定了党的行为规则和纪律约束,体现了确立高标准和守住底线的统一,是共产党人的“原教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增强党的观念,充分发挥理想信念的引领作用和党规党纪的保障作用。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理解党章,唤醒党章意识,深刻领会党章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不断向着高标准努力。要加强对遵守和执行党章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以党章为统领的党内法规制度,知边界、明底线,心存敬畏和戒惧,切实将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坚持在大局中认识和深化“三转”。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但不是全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不是全部。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担负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深刻领会到,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是党章规定纪委“三大任务”的实现路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监督执纪问责是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纲”。各级纪委必须把这个“纲”举起来,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责、担当责任。省市两级纪委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指导和帮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要通过维护党章、严明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贡献。今年是换届之年,各级纪委向同级党代会作换届报告,要体现“三转”后的新形势、新精神和新要求,实现纪律检查工作与时俱进、不断深入。
(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用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混淆了纪律和法律的界限,把违纪当成“小节”,党员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就会使党员从“破纪”滑向“破法”,就会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结果。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机关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保护“森林”。纪委决不能成为党内的“公检法”,执纪审查决不能成为“司法调查”,只严厉惩处少数腐败分子,而对大多数党员放任不管。要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发现苗头就要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要立即处理。各级纪委要摒弃片面以“办大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自觉在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各个环节,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纪律的语言描述违纪行为,体现执纪的政治性。要坚持敢字当头、迎难而上,坚决排除在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中遇到的各种阻力和干扰,努力在严肃执纪中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四)坚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中央和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判断没有变,反腐倡廉、正风肃纪的旗帜立场和坚定决心不会变,我们的目标任务就不能变。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踩着不变的步伐,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把打持久战的思想,体现到回应群众关切上,贯彻到推进重点工作上,落实到聚焦主责主业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决不能搞紧一阵、松一阵。实现“不敢腐”,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放大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
(五)坚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铁腕反腐才能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对一些在反腐败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要及时予以辨析和批驳,主动引导舆论。要善于采取剖析案例、通报曝光、理论阐释、专题宣讲等方式,运用大量事实和权威数据,大力宣传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效,大力宣传我们党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和正确决策,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要开门搞监督,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去除神秘化,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创新型“三个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