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校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在全校范围进行行政办公用房单位自查和全面排查。各单位领导思想重视,行动迅速,对本单位行政办公用房进行自查自纠,对超标准超范围的办公用房,进行整改。
12月21日上午,校纪委书记鲍广新率检查组对计算机系、基础课部、化工系、医学院、建工系、机电系、外语系等单位行政办公用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从本次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根据学校部署,开展整改落实行动较快,能够根据现有办公用房的实际情况调整办公室或实施合署办公,做到了办公用房标准不超上限。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加大对行政办公用房的监管,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置办公用房。